第九十章 地精与巨魔 (第1/2页)
对巨魔们给出的情报,艾华斯非常重视。
他没有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与他们说话,而是特地拉着这些巨魔前往了较为僻静之处。
考虑到咖啡基本上就是从南方大陆运过来的,因此艾华斯没有带他们去咖啡厅。而是带他们去了一家星锑人开的餐馆,并要了一个包间、点了大量的烤猪肉——直接点来了半扇猪。
巨魔们显然对此受宠若惊。即使在教国、甚至是精灵,也并非都会对巨魔有多少耐心,更不用说相对平等的态度了。
“我对你们的历史还算了解。”
面对年轻的巨魔祭司磕磕巴巴的疑问,艾华斯如此平静的答道:“我可以与你们交易。但最好不要试图欺骗我。”
——当然,艾华斯其实对巨魔这个种族的了解并不算很多。毕竟玩家们当年从未涉足过南方大陆,对这片诞生了巨魔与地精的土地可以说是一无所知。
他的确知道巨魔的历史,但也只知道来历,而对他们的文化、风俗、政治一窍不通——假如巨魔文明真的有这些东西的话。
比如说,巨魔与地精,其实是在同一个时代,在相邻地区诞生的物种。
这些都有犀牛一样的粗糙厚皮、招风耳与鹰钩鼻的种族,虽然有一些高得要命、长着獠牙,有一些矮的要命、长着细密扁平的牙齿,但他们本质上来说也可以算是近亲。
甚至他们的诞生都有着相同的原因。
那就是兽主的“创生”。
巨魔是兽主仿造巨人而创造的兽性种族,地精则是兽主仿造矮人创造的兽性种族。
爱之道途有着创生的能力,如同子宫孕育生命。女巫创造狼人、月之子创造新的月之子,月亮滴落精华也可以创造被称为“妖怪”的幻魔,最初的仙女便是从山川、湖泊与森林中诞生的精怪。
而爱之道途还叫兽之道途的时候,兽主也同样有着这样的能力。
祂曾创造至少百种兽群——最初的二十种汇聚心血,被称为“贵种”;中间不计其数的奇形怪状,被称为“劣种”,最后的二十种则干脆是对已有种族的模仿。如今这些创生的种族已然十不存一,但仍有少数种族保持存续。
——南方大陆,就是兽主的“培养皿”。
他将自己的诸多造物全都堆在了一起。而在“禁果”之后,他们就彻底失控了。在极为混乱的百年过后,各自占据了一块地盘。
因为在低等级超凡者们的冷兵器战斗中,体格往往对战斗力起决定性的作用。巨魔与地精的身高差距接近五倍,地精反抗巨魔的可能性比人类反抗巨人还要小。但是地精们很聪明,所以被巨魔们招为奴隶……如今的巨魔语以及各种祭祀规程,都来自于地精的创造。
很快,这些更加聪明而狡诈的地精就学会了航海术。
他们逃离了被巨魔控制的南方大陆,散开到了各片大陆。靠着经商、研究,以及偷窃、模仿其他种族的技艺,地精很快就成长了起来,变成了不可忽视的种族。
最重要的是,地精与巨魔有一个共同点——那就是他们的血统感染力很强。
无论混什么血、无论男女,地精生下的孩子都是地精,巨魔生下的孩子都是巨魔。往往需要八九代连续的血统浸染,才有可能渐渐钝化一些他们的种族特征。
而这种显而易见的种族共性,让分散到世界各地的地精变得异常团结。
按理来说,巨魔算是巨人的优化版。兽主特地缩减了体型,强化了巨魔的生命力、来让他们不会互相争夺食物。
可被优化过的巨魔却走上了与原型巨人完全不同的另一条路……摆烂。
正因为他们体格强大、皮肤粗糙、生命力强到断头都不一定会死、徒手能击杀野外环境的全部野兽、无视大多数毒素、天生精通“巫术”与“诅咒”。巨魔们基本免疫大多数疾病,因此连雨水都不恐惧、蚊虫更无法咬破他们的皮肤。而这样可怕的种族居然是大规模群居的。
如此强大的种族在肥沃的热带雨林之中,不可能有任何天敌。
也正因如此,巨魔们不懂种植、不懂建筑、也不懂畜牧,获得肉食的唯一手段就是依靠猎人的捕猎。
因为热带雨林的物产足够富饶,就算如此也轻易养得起这些巨魔们。因此千余年过去,巨魔从未在南方大陆上灭绝、可他们的文明还保持在原始社会状态。
可地精们却杀了回来,通过更强大的科技产物、训练出的道途能力,以及积蓄的财产,反过来统治了南方大陆,成为了巨魔们的主人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